安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利潤分配順序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企業在利潤分配前,應根據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其他轉入的金額(如盈余公積彌補的虧損)等項目,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分配的利潤=凈利潤(或虧損)+年初未分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其他轉入的金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應當按照當年凈利潤(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凈利潤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積后,形成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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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0-26 責任編輯:zgksp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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