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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20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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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樓
關于《關于涉稅管理事項及提交資料的公告》變化情況說明
一、發布《公告》的背景
為了繼續深入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涉稅管理事項及明確納稅人報送資料,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文件的要求,我們對納稅人辦理的涉稅管理事項及報送資料進行了梳理,形成《關于〈涉稅管理事項及提交資料〉的公告》并予以發布。
二、《公告》內容變化情況
(一)增加以下涉稅管理事項:
稅務認定類: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居民身份認定;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的變更審批;
非居民合同項目備案;
成本分攤協議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審核;
預約定價安排續簽;
中國居民(國民)申請啟動稅務相互協商程序;
企業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條件的跨境重組業務的核準;
企業重組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
申報納稅類:
居民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
建筑企業清算申報;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申報;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分月匯總申報;
扣繳義務人申報;
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申報;
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
扣繳車船稅申報;
財務會計報告報送;
納稅人合并分立情況報告;
發包、出租情況報告;
納稅人(解散、撤銷、破產)清算前報告;
耕地占用稅退稅審核。
稅收優惠類:
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的文物、遺址等的修復保護服務的營業稅減免;
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的傳統醫藥診療保健服務的營業稅減免;
取得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優惠;
天然林保護工程房產稅優惠;
自然災害類房產稅優惠;
礦山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林業系統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石油儲備基地建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天然林防工程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對衰竭期煤礦開采的煤炭,減征資源稅優惠;
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減征資源稅優惠;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以及我國締結或參加的雙邊和多邊條約或協定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聯合國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契稅優惠;
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后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契稅優惠;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與個體工商戶名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轉移的契稅優惠;
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契稅優惠;
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契稅優惠;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與其名下合伙企業房屋、土地權屬的轉移的契稅優惠;
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印花稅優惠;
軍火武器合同印花稅優惠;
飛機租賃企業印花稅優惠;
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過程中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歲、契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優惠。
證明管理類:
完稅憑證換開、重開;
通過保險機構繳納車船稅的完稅憑證開具。
(二)刪除以下涉稅管理事項:
稅務登記類:
建筑業項目預清算;
建筑業項目最終清算。
稅務認定類:
簡并征期認定。
稅收優惠類:
國有糧食企業營業稅減免;
儲備肉、糖收入營業稅減免;
從事農牧保險取得的收入營業稅減免;
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取得收入營業稅優惠;
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營業稅減免;
青奧組委取得的電視轉播權銷售分成收入、贊助計劃分成收入營業稅免征;
青奧組委取得的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產(如標志)特許收入、宣傳推廣費收入、銷售門票收入及所發收費卡收入免征營業稅;
青奧組委會取得的與國家郵政局合作發行紀念郵票收入、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發行紀念幣收入免征營業稅;
青奧組委取得的來源于廣播、因特網、電視等媒體收入免征營業稅;
青奧組委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營業稅減免;
郵政企業代辦郵政速遞物流業務營業稅減免;
專項債券利息營業稅減免;
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營業稅減免;
新辦文化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預約定價期滿后對需要續簽的企業核準;
企業就成本分攤協議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審核;
企業重組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
個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貨幣補償并用于購買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契稅優惠;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契稅減免;
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認定;
境外注冊的種子控股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準判定為中國居民企業確認。
(三)調整以下涉稅管理事項提交資料:
稅務登記類:
1-設立稅務登記
2-扣繳義務人登記
5-注銷登記(單位及查帳征收個體工商戶)
6-注銷登記(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7-自然人信息采集
18-外出經營報驗登記(核銷)
稅務認定類:
3-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
發票管理類:
2-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核定
4-普通發票代開
6-發票繳銷
申報納稅類:
2-居民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適用查賬征收)
3-居民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
4-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適用查賬征收)
5-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
7-取得限售股轉讓所得自行納稅申報及清算8-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申報
9-生產、經營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
13-土地增值稅申報(含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
15-資源稅申報
16-契稅申報
17-耕地占用稅申報
28-納稅申報方式的確認
稅收優惠類: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差價收入營業稅優惠
3-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營業稅優惠
4-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利息收入營業稅優惠
5-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差價收入營業稅優惠
6-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營業稅優惠
7-外匯管理部門委托貸款利息收入營業稅優惠
10-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收入營業稅優惠
11-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收入營業稅優惠
12-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并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按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服務業”稅目規定的服務項目(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收入營業稅優惠
15-地方商業銀行轉貸用于清償農村合作基金會債務的專項貸款利息收入營業稅優惠
16-專項國債轉貸利息收入營業稅優惠
17-社保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運用社保基金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營業稅優惠
18-公路經營企業收取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優惠
19-世界銀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征建筑安裝工程和項目服務營業稅優惠
24-境內單位提供的外派海員勞務營業稅優惠
27-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營業稅優惠
29-軍隊系統其他服務性單位為軍隊內部服務取得收入營業稅優惠
31-鐵路房建生活單位營業稅優惠
32-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營業稅減免
34-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家畜、畜牲、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營業稅優惠
49-企業享受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縮短折舊年限企業所得稅優惠
50-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
51-非居民(含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備案事項)
52-非居民(含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含與港澳臺協議待遇審批)
53-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優惠
54-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企業所得稅優惠
55-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
56-綜合利用資源企業所得稅優惠
57-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所得稅優惠
58-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
59-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
60-動漫企業所得稅優惠
61-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所得稅優惠
62-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
63-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優惠
64-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企業所得稅優惠
65-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
66-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
67-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所得稅優惠68-購買國債取得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優惠
69-取得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優惠
70-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優惠
7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
72-證券投資基金企業所得稅優惠
73-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企業所得稅優惠
74-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
75-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76-虧損彌補
77-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78-債務重組收入均勻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79-政策性搬遷收入延遲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80-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
103-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104-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105-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106-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112-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117-電網企業新建項目分攤期間費用的核準
118-企業享受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試點優惠政策的核準
120-無形資產縮短攤銷年限
121-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122-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123-科研企業轉制免征企業所得稅
124-股權分置試點改革
125-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低于5%的
126-存貨成本計算方法
134-個人無償受贈或繼承不動產個人所得稅優惠
136-離婚析產分割房屋產權個人所得稅優惠
151-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房產的房產稅優惠
152-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轉制為企業的房產稅優惠
173-煤炭企業部分用地的土地使用稅優惠
189-以土地、資金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土地增值稅優惠
193-對軍事設施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稅優惠
194-對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稅優惠
195-對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
196-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涂等其他農用地的耕地占用稅優惠
197-對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
198-對農村烈士家屬、殘疾軍人、鰥寡孤獨以及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聚居區和邊遠貧困山區生活困難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住宅繳納耕地占用稅確有困難的,免征或減征耕地占用稅優惠
203-企業公司制改造契稅減免
204-企業破產的契稅減免
205-改制事業單位的契稅減免
206-公司合并的契稅減免
207-公司分立的契稅減免
208-被撤銷金融機構在財產清理中取得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契稅優惠
209-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契稅優惠
210-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契稅優惠
211-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以及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相互交換的契稅優惠
212-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的契稅優惠
213-個人購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
214-企業整體出售契稅優惠
215-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于教學的契稅優惠
216-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契稅優惠
217-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不包括商品房)或者公有制單位職工按照國家房改政策,首次購買單位集資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稅優惠
218-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契稅優惠
219-對棚戶區改造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繼續作為改造安置房源的契稅優惠
220-個人首次購買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契稅減免
221-對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所辦企業脫鉤移交過程中涉及的契稅減免
222-監獄管理部門的契稅減免
223-軍建離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屬用房的契稅減免
224-實施債權轉股權企業的契稅減免
225-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契稅減免
226-承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行政調整、劃轉國有土地、房屋權屬的契稅減免
227-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的契稅減免
262-符合條件的企業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減免
263-大學科技園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268-教育稅收減免
270-科技企業孵化器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273-商品儲備企業稅收優惠
276-鐵路運輸企業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277-武警部隊工廠、內部招待所和服務社的稅收減免
283-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的稅收減免
292-建造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稅收減免
證明辦理類:
1-完稅證明開具
2-《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開具
三、《公告》施行時間
《公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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