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6〕104號)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應按照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不得按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 因此,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應按照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不得按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