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蘇人社函〔2011〕276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215號)精神,現將我省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并對考試考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二、考試管理
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考評結合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承擔。
三、考試工作
(一)申請參加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03〕2號)的相關規定,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師實務》。考試用時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三)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本年度考試時間定于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點設置在南京市,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從2011年起,全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gkbm.,開通時間為201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時間為2011年6月30日至7月3日,逾期將不再受理。
(五)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確認后打印《考生報名信息表》,由單位或本人檔案管理部門簽章后,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渠道,攜帶學歷證書、會計師(或相關中級職稱)證書、居民身份證等原件與復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到各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中央和省屬單位考生按屬地原則直接到各市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
(六)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參照蘇價費函〔2002〕72號標準,每人收取110元。
(七)參加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會計考辦轉發全國會計考辦核發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四、評審工作
(一)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由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蘇職稱〔2001〕2號)、《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管理規則》(蘇財會〔2007〕8號)進行。具體時間另文通知。
(二)凡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提供全國會計考辦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協作,認真執行有關政策。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