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關于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復查的通知
關于2016年度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和成績復查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67 號)和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6〕16號)規定,現將我省2016年度中、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以上的考生,成績3年內有效。
三、根據我省考生成績實際情況,2016年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不設省合格線。
四、我省中、高級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閱卷,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疑問的,可以查詢各大題的得分情況,不復核原始試卷,不組織重新評卷。
考生請于2015年12月15日前(以郵戳為準)填寫《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中高級資格)》(一式兩份),送達或郵寄至深圳市會計考辦(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對外辦事會計窗口)辦理成績復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7樓712室,郵編:518034,聯系電話:0755-83938960。
附件: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中高級資格)
深圳市會計考辦
2016年11月16日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