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遺失補辦說明
辦事依據:
一、《廣東省財政廳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粵財會[2005]60號)
申辦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一份;
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光紙彩色證件照兩張(尺寸為38mm×27mm);
三、有效身份證件;
四、《汕頭日報》刊登的遺失聲明,聲明內容必須包括申請人姓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碼。
第三、四項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刊登位置部分,A4格式)。
收費標準: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每本8元。
收費依據:
收費許可證:粵行費汕字029號
辦事流程:
申請人按規定提交有關材料向所屬財政部門申請。申請受理后,向受理部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受理情況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后憑《會計從業資格受理情況告知書》向發證機關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有關退回材料。
時間:2011-12-08 責任編輯:liuna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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