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真題試題及答案(簡答題)
五、簡答題(第一小題4分,第二小題6分,共10分)
1、簡述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與區別。
2、原始憑證的填制應滿足哪些要求?
簡答題答案(第1題4分,第2題6分,共10分)
1、答:會計科目與賬戶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首先,兩者的聯系非常緊密。會計科目和賬戶都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的科學分類,兩者口徑一致,性質相同。(1分)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沒有會計科目,賬戶就失去了設置的依據;同時,賬戶是對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是實現會計科目核算目標的專門方法,沒有賬戶,就無法發揮會計科目的作用。(1分)
其次,兩者也存在著一定的差別。會計科目和賬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用以標明該科目所核算的經濟內容,不存在結構;而賬戶則具有一定的記錄格式和結構,能夠對經濟業務的發生情況進行完整、連續的記錄。(1分)
由于會計科目和賬戶的聯系非常緊密,因此,在實際工作,出于方便的考慮,有時并不對兩者進行嚴格的區分,而是相互通用。(1分)
2、答: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記錄要真實。原始憑證所填列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0.5分)
(2)內容要完整。原始憑證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須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0.5分)
(3)手續要完備。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符合手續完備的要求,以明確經濟責任,確保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1分)
(4)書寫要清楚、規范。原始憑證要按規定填寫,文字要簡要,字跡要清楚,易于辨認,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1分)
(5)編號要連續。各種憑證要連續編號,以便查考。如果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如發票、支票等重要憑證,在寫壞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管,不得撕毀。(1分)
(6)不得隨意涂改、刮擦、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1分)
(7)填制要及時。各種原始憑證一定要及時填寫,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送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進行審核。(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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