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考試要點第七章(5)
第五節 錯賬更正方法
更正方法一般有:劃線更正法、紅字更正法和補充登記法。
考點21:劃線更正法
劃線更正法又稱紅線更正法。在結賬之前,如果發現賬簿記錄錯誤,而記賬憑證無錯誤,即純屬記賬時文字或數字的筆誤,可采用劃線更正法予以更正。
更正時,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一條紅線注銷,對于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銷,不得只劃銷其中寫錯的個別數碼,并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以備查考;然后,將正確的文字或數字用藍字或黑字寫在被注銷的文字或數字上方,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以明確責任。
考點22:紅字更正法
1、記賬后,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或金額有錯,致使賬簿記錄錯誤,應采用紅字更正法予以更正。更正的方法是:先用紅字填寫一張內容與原錯誤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并用紅字登記入賬,沖銷原有錯誤記錄,然后,用藍或黑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據以用藍字或黑字登記入賬。
2、記賬后,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并無錯誤,只是所填寫金額大于應填寫金額,并已據以登記入賬,也可采用紅字更正法予以更正。更正的方法是:將正確金額與錯誤金額之間的差額,用紅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在摘要欄內寫明“沖銷某年某月某日第X號記賬憑證多記金額”,據以登記入賬,以沖銷多記金額。
考點23:補充登記法
記賬以后,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上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并無錯誤,但所填金額小于應填金額,可采用補充登記法更正。即將正確金額與錯誤金額之間的差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據以登記入賬,以補充少記金額。
更正方法一般有:劃線更正法、紅字更正法和補充登記法。
考點21:劃線更正法
劃線更正法又稱紅線更正法。在結賬之前,如果發現賬簿記錄錯誤,而記賬憑證無錯誤,即純屬記賬時文字或數字的筆誤,可采用劃線更正法予以更正。
更正時,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一條紅線注銷,對于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銷,不得只劃銷其中寫錯的個別數碼,并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以備查考;然后,將正確的文字或數字用藍字或黑字寫在被注銷的文字或數字上方,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以明確責任。
考點22:紅字更正法
1、記賬后,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或金額有錯,致使賬簿記錄錯誤,應采用紅字更正法予以更正。更正的方法是:先用紅字填寫一張內容與原錯誤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并用紅字登記入賬,沖銷原有錯誤記錄,然后,用藍或黑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據以用藍字或黑字登記入賬。
2、記賬后,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并無錯誤,只是所填寫金額大于應填寫金額,并已據以登記入賬,也可采用紅字更正法予以更正。更正的方法是:將正確金額與錯誤金額之間的差額,用紅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在摘要欄內寫明“沖銷某年某月某日第X號記賬憑證多記金額”,據以登記入賬,以沖銷多記金額。
考點23:補充登記法
記賬以后,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上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并無錯誤,但所填金額小于應填金額,可采用補充登記法更正。即將正確金額與錯誤金額之間的差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據以登記入賬,以補充少記金額。
時間:2011-12-13 責任編輯:zgksp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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