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齊齊哈爾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等所需手續通知
關于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等所需手續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11號)規定,齊齊哈爾市財政局對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等手續作出以下規定: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入
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入手續需攜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3、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開具的調轉登記表
4、齊齊哈爾市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或介紹信、工作證明)
5、2張1寸彩色照片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出
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出手續需攜帶:
1、身份證件原件
2、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3、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原件
4、辦理跨省調出戶籍不是齊齊哈爾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攜帶下列三項中任意一項:
(1)社保部門開具的在齊齊哈爾繳納三險證明之一
(2)齊齊哈爾院校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3)齊齊哈爾居住證明
代理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手續的,除上述材料原件外,還需持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遺失補證
遺失補辦會計從業資格證需本人辦理,不得代辦。需攜帶: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補證申請書
3、2張1寸彩色照片
4、齊齊哈爾相關媒體發布的遺失公告材料
四、會計人員個人信息變更
會計從業資格證個人信息變更,需帶變更項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辦理時間:
每周四下午(13:30—17:00)
辦理地點:齊齊哈爾市財政局會計局(609室)
聯系電話:0452-2400527
時間:2013-04-20 責任編輯:zjjs_c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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