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會計從業資格》報考指南――證書調轉
根據《2015年河南省會計類考試(評審)、辦證常見問題答疑》,河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程序如下:
會計從業資格證省內調轉的程序和需要攜帶的證件:
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應當完成年度繼續教育。請先在河南省會計管理系統提出申請,并提供調入單位工作證明和網上打印的調轉單(一式三份)、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到調入地財政局辦理調人手續。(不需辦理調出手續)。
調入省直的還需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調出的程序和需要攜帶的證件:
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應當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
請先在河南省會計管理系統提出申請,并提供調入單位工作證明和網上打印的調轉單(一式三份)、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委托他人代辦的,被委托人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原件)。
會計從業資格證省外調入的程序和需要的證件:
省外調入必須通過財政部調轉平臺(調轉平臺無信息者不予辦理),調出地操作成功后,請攜帶調出地財政部門開具的調轉手續、調入單位工作證明和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調入地財政部門查詢并確認信息無誤后,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調入省直的還需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應當遵循以人為本、證隨人走的原則,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應填寫調轉登記表,并向會計從業資格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調轉申請。
時間:2016-05-03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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