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湖南湘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領證公告
2015下半年湘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考生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公告
2015下半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已經公布。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合格考生必須在2016年1月4日至7月3日期間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過期不予受理。請合格考生點擊下面“證書申領”欄目入口真實、完整地填寫申領信息并提交后,準備以下材料:
1、與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證件照;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證明原件(A4紙打印或書寫,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由所在單位蓋章;學生由學校蓋章,無單位申領人由所在地居委會蓋章);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在校學生可用《學生證》及學校開具的證明代替高中畢業證)。
合格考生帶齊上述材料后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現場審核,審核通過即時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必須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單位證明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裝訂存檔。
合格考生應當本人前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領取的,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代理人除持有上文所列的材料外,還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用A4紙張書寫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項及期限,雙方親筆簽字確認)到委托人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進行現場審核,審核通過即時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機構必須留存委托人所在單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并裝訂存檔備查。代理人僅限代為一人辦理領證事宜。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收取任何費用。
湘潭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時間:2016-02-23 責任編輯:zgkspx2
相關文章
無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