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流程通知
各位考生:
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軟件已更新升級,為方便考生辦理新證,現將辦理新證流程告知如下:
一、查詢考試結果
登錄“吉林省會計網”(),在“會計專欄”中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欄目下點擊“成績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即能查到本人考試結果。
二、填寫本人信息,打印申請表
在“會計專欄”中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欄目下點擊“合格考生辦證申請”,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在準確、完整地填完個人信息后,可直接點擊“打印”按鈕,即可打印出《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基本信息申請表》;當時不能馬上打印的,可在合適時間再次登錄,點擊“打印辦證申請表”按鈕,即可打印。辦證人員要在該表的左下角(單位意見欄)加蓋單位公章(沒有單位的人員,可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蓋章;在校學生可到學校或系里蓋章)。
按照《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考試合格人員需在90天之內,到各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 現場受理確認
各地財政的會計處(科)具體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辦證申請,考生可按照各地的具體要求辦理新證。
在長中省直及長春市的合格考生由長春市財政局負責辦證,長春市財政局受理辦證地址為:長春市高新區前進大街2688號,長春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3號廳窗口。
四、辦理新證材料
請合格考生持下列證明材料到中心辦理確認手續。(全部為A4紙打印版)
1、《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基本信息申請表》(加蓋公章)。
2、①享受免試1科的人員,需帶珠算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享受免試2科的人員,需帶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6個月內同版紅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時同版)
5、非本人親自辦理的,需出示《委托書》1份(樣式附后),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領取新證書
持現場確認時發給的《受理通知單》和身份證,按照《受理通知單》確定的日期領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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