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關于領取會計資格證書的注意事項
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請按照《會計資格證書辦理指南》要求,于200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到相關財政部門申領會計資格證書。
附:《會計資格證書辦理指南》
根據《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第四條“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資格管理”的規定,現就常州市會計資格的辦理程序明確如下: 辦理權限:市級單位(指有會計工作崗位且單位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的申辦人員,統一到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勞動西路36號)或市晉陵中路593號(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一樓大廳)辦理;無工作單位的申辦人員到戶口或居。ǔ钟袝鹤∽C的暫住人口)所在地財政局辦理。單位在各轄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的申辦人員分別到各轄市、區財政局辦理。各轄市、區財政局辦理會計資格證書地址及聯系電話如下:
一、會計資格證書申領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填寫《常州市會計資格證書申請(注冊登記)表》一式三份,由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如有主管部門的,則需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 (二)在本市參加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無需提供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在本省外市參加考試的申請人需提供會計資格考試準考證,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享受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需同時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ㄈ┯行矸葑C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ㄋ模┙谕坏灼淮缑夤谧C件照兩張。 (五)提供與表格中所填寫內容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沒有提供相關證明的,所填內容無效,會計資格證書將不作反映); (六)持外地身份證的在常學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會計資格證書的變更登記(含調出本市、市內單位或區域間調轉、學歷職稱等信息變更、離崗備案),由申辦人員向原會計資格證書簽發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未注冊登記的持證人員辦理變更需申報以下材料: 1、如工作單位或所在的行政區域變更的,則填寫《常州市會計資格證書變更登記表》一式六份,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門,則還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如涉及其他項目變更的則還需提供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會計資格證書原件。 。ǘ┮炎缘怯浀臅嬋藛T辦理變更需申報以下材料: 1、填寫《常州市會計資格證書變更登記表》一式六份,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門,則還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2、如工作單位變更,則提供會計工作移交清冊(移交證明)復印件或上表經原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如涉及其他項目變更則提供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會計資格證書原件。 三、會計資格證的補發 持證人員因各種原因遺失、毀損而需補辦會計資格證書的,由申辦人員向原會計資格證書簽發機關提出補辦申請。提出補辦申請需申報以下材料: 。ㄒ唬┭a發會計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 (二)在《常州日報》上刊登的證書遺失聲明; 。ㄈ┯行矸葑C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ㄋ模┙谝淮缑夤谧C件照1張。 四、外地調入本市會計資格證書的辦理需申報以下材料: 。ㄒ唬┨顚憽冻V菔袝嬞Y格證書申請(注冊登記)表》,一式三份并加蓋調入單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門,則還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二)提供與表格中所填寫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ㄈ┰C證部門開具的轉移證明材料原件。 (四)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ㄎ澹⿻嬞Y格證書原件。 注意事項: 1、會計資格的申領、注冊、變更、補證不收費。 2、通過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申辦會計資格證的人員,應根據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辦事承諾時間,領取會計資格證書。申領、注冊承辦時間為5個工作日;變更、補證承辦時間為3個工作日。 3、相關表格可以在常州市財政局網站(www.)下載,或到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勞動西路36號)、市晉陵中路593號領取。 聯系電話:86800339 85681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