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射陽會計從業資格專項檢查的通知
射財會〔2010〕1號
各鎮(區)財政所,縣直各部門、單位,省市駐射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會計隊伍管理,規范各單位依法任用會計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和《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我局決定2010年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以審查、核實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為主要內容的《會計法》執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的范圍為我縣行政區域內的依照《會計法》辦理會計事務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
二、檢查內容及重點
按照《會計法》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各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要求,檢查核實各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否具備任職資格;檢查核實各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取得并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及是否按規定辦理注冊登記、離崗備案、變更登記、調轉登記和接受繼續教育等情況。
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在單位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二)出納;
(三)稽核;
(四)資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六)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七)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八)總賬;
(九)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十)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三、檢查方式和時間
檢查方式分為:單位自查整改、財政重點抽查、總結整改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單位自查整改階段。自即日至5月31日。此階段各單位按照檢查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如實填寫《射陽縣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專項檢查自查情況表》(以下稱表一)、《射陽縣2010年會計從業人員基本情況表》(以下稱表二)。報送要求:1、除有主管部門的單位外,其余均按照屬地原則報單位所在鎮(區)財政所。鎮(區)財政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單位、縣各主管部門、駐射單位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自查布置、匯總上報工作。2、各鎮(區)財政所、縣各主管部門、駐射單位于5月31日前將表一、表二報財政局會計科(聯系電話為82322167)。3、查看相關證件后如實填寫,單位所有的會計從業人員(包括已取得、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都要在表中反映。4、無單位的持證人員如實填寫表二,于5月31日前個人直接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并將表二報送財政局會計科,以便核查及建立無單位持證人員信息庫。我局將在持證無崗人員和相關單位之間免費開展雙向選擇(或推薦)服務。
第二階段:財政重點抽查階段。自6月1日至7月15日。縣財政局組成專門檢查組,依法實施會計從業資格重點抽查。
第三階段:總結整改階段。自7月16日至31日。對財政重點抽查階段查出的問題,將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要求
今年是《會計法》頒布實施25周年暨修訂實施10周年,開展會計從業資格專項檢查是貫徹落實《會計法》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財政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為保證此次專項檢查工作順利進行,各單位務請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按時上報報表(表一、表二可在“鶴鄉財苑”網站下載或到財政局會計科領取)。
附:射陽縣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專項檢查自查情況表射陽縣2010年會計從業人員基本情況表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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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