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補證辦理須知
2016年《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補證的辦理須知
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的,應在盤錦地區相關媒體(報紙)上刊登聲明原證書作廢,按規定日期持下列材料辦理補發:
1.身份證原件;
2.在相關媒體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
一、補證辦理時間:
3月 14日
4月 6日、25日
5月 9日、30日
6月 20日
7月 11日、27日
8月 22日
9月 12日、27日
10月 25日
11月 7日、29日
12月 19日
二、補發的新的證書領取后:
確定以前年度(至2015年)繼續教育已經完成的持證人員,先到314室查詢學習記錄,然后到313室打印繼續教育條形碼,最后到315室補蓋上一年度繼續教育記錄印章。
時間:2016-03-09 責任編輯:zgksp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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