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公告
關于2013年度巴彥淖爾市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事項的公告
各位持證人員: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內財會〔2013〕825號)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2014年度,巴彥淖爾市開始啟用新版證書,將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開展舊版證書換發新版證書工作,具體相關事項如下:
一、持證人員應當在完成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后,在內蒙古會計人員綜合管理網上服務大廳116.113.106.172/acms/portal/web/index.jsp提交“定期換證申請”并打印換證登記表,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上傳的原版照片一張、會計從業資格證和換證登記表,到當地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二、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共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登陸內蒙古繼續教育網/templates/index.jsp進行注冊、繳費、學習完成,此學習網站全年開通,會計人員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登陸網站學習。二是通過參加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集中面授培訓完成,根據當地財政局下發的培訓通知,按期參加學習。
三、旗縣(區)持證人員到當地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由當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匯總后集中到市財政局會計科進行證書換發。
四、持證人員證書遺失,應當在巴彥淖爾日報報刊履行遺失公告聲明程序,在內蒙古會計人員綜合管理網上服務大廳提交并打印“定期換證申請”后,進行“證書補辦申請”,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照片和報刊原件及補證換證申請表,到市財政局會計科申請補發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核實無誤后,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
五、換發新版證書的具體日期和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請持證人員關注巴彥淖爾市財政局czj./的通知公告。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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