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系統會計人員屬地化管理銜接工作開始
據悉,中國鐵路總公司及所屬鐵路局原則上應當在2013年7月31日前辦結批量移交調出手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級財政部門原則上應當在2013年8月31日前辦結批量移交調入手續,最遲不得超過2013年10月31日。
為配合原鐵道部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在與原鐵道部積極溝通、認真研究的基礎上,財政部于5月16日正式出臺了鐵路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安排,北京地區原鐵道部機關及所屬中心、學協會的在職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國管局管理;其他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北京市財政部門管理;北京地區以外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所在地財政部門管理。
“此次將按照‘簡化流程、方便移交、便民服務’的基本原則辦理移交工作。”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中國鐵路總公司及所屬鐵路局將根據相關規定分別與國管局、省級財政部門協商確定移交地點,持證人員再結合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自行選擇。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關各方正在溝通協調、積極準備相關移交工作。
原鐵道部相關負責人在采訪中表示,鐵路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工作涉及部門眾多,人員廣泛,鐵路系統會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工作,把管理職能移交工作作為近期工作的重點,確保各項工作能夠落到實處。
接受采訪的某省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表示:“將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做好管理職能移交工作的統籌部署和系統謀劃,認真指導本省財政部門妥善做好鐵路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接收工作,切實維護有關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管理職能平穩移交。”至于鐵路會計人關心的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管理、2013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等問題,此次實施方案都作了明確詳實的說明。
持證人員在2013年之前的繼續教育工作,應當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分別負責。
持證人員在2013年的繼續教育,應當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分別將培訓計劃報國管局、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在培訓結束、考試考核合格后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提供持證人員繼續教育清單,送交國管局、省級財政部門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伴隨鐵路系統的改革,系統內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繼續教育管理也將全面轉為屬地化管理。2013年,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及所屬培訓機構將與國管局、各地財政部門做好此項銜接工作。
本報訊記者肖禎報道鐵道部牌匾摘牌,意味著這個與新中國同齡的部委將成為歷史,而鐵路系統6萬多名會計人也將全部實行屬地化管理。
據悉,中國鐵路總公司及所屬鐵路局原則上應當在2013年7月31日前辦結批量移交調出手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級財政部門原則上應當在2013年8月31日前辦結批量移交調入手續,最遲不得超過2013年10月31日。
為配合原鐵道部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在與原鐵道部積極溝通、認真研究的基礎上,財政部于5月16日正式出臺了鐵路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安排,北京地區原鐵道部機關及所屬中心、學協會的在職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國管局管理;其他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北京市財政部門管理;北京地區以外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所在地財政部門管理。
“此次將按照‘簡化流程、方便移交、便民服務’的基本原則辦理移交工作。”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中國鐵路總公司及所屬鐵路局將根據相關規定分別與國管局、省級財政部門協商確定移交地點,持證人員再結合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自行選擇。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關各方正在溝通協調、積極準備相關移交工作。
原鐵道部相關負責人在采訪中表示,鐵路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移交工作涉及部門眾多,人員廣泛,鐵路系統會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工作,把管理職能移交工作作為近期工作的重點,確保各項工作能夠落到實處。
接受采訪的某省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表示:“將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做好管理職能移交工作的統籌部署和系統謀劃,認真指導本省財政部門妥善做好鐵路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職能接收工作,切實維護有關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管理職能平穩移交。”至于鐵路會計人關心的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管理、2013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等問題,此次實施方案都作了明確詳實的說明。
持證人員在2013年之前的繼續教育工作,應當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分別負責。
持證人員在2013年的繼續教育,應當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分別將培訓計劃報國管局、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在培訓結束、考試考核合格后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提供持證人員繼續教育清單,送交國管局、省級財政部門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