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試點將成行券商四大利好
上月底,國務院和證監會宣布允許中國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試點發行優先股,以期在負債權益比上升的情況下優化資本結構,以及為潛在并購提供資金;優先股是眾多融資工具之一,其基本特征是股權融資方式、有限的表決權、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優先分配和清償。豐富了公司的融資選擇,有助于公司的收購擴張。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的,發審委會議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規定的比普通程序更為簡便的特別程序,審核優先股的發行申請。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優先股的,將按照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則,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
優先股對于提升投行業務收入、推動券商投行業務創新等具有重大作用。
開展優先股試點,有利于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從而增加券商投行中并購業務的收入。對企業而言,優先股可以降低融資成本,保證公司股權不被分散,而且不影響公司的經營決策。降低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優化治理結構,還可以使企業避免惡意收購,以及增加償債能力等。優先股為發行人提供靈活的直接融資工具,有利于進一步深化企業股份制改革,優化企業財務結構,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從而增厚券商并購業務數量和收入。
優先股試點,有利于提升券商承銷業務收入。雖然發行優先股相對于IPO程序將更為簡單,發行費率上會相應地減少,但優先股的發行量令人期待。優先股承銷可能為券商的2014 年投行收入帶來意外提振作用。對于那些投行業務實力強勁的券商來說更是如此。具體取決于市場情況和證監會的審批流程。共有77 筆IPO 已經獲得證監會批準、等待最終掛牌上市(萬得估算融資額將達到人民幣364 億元),中信證券和招商證券在這些待發項目中的承銷規模最大,分別達到了人民幣127 億和25 億。
同時,優先股也能更好的推動券商投行業務的創新,走出通道式投行的困境,更好的滿足企業融資的需求,預計在成熟期,每年優先股的發行能達到股權融資規模的20%,預計超過1500 億元,由于發行較便捷,新增投行業務收入30-40 億元,對業績的提升幅度6-8%。
而且,優先股對提升券商資管業務業績也有一定的貢獻。優先股作為良好的投資標的,能為券商資產管理業務提供更穩定的基礎資產,優化投資結構,降低資管業務風險,提升資管業務業績表現。因此從這些角度看,優先股對券商的業績提升意義更為深遠。
華泰證券認為,優先股試點利好券商。對于券商,優先股的發行將新增融資渠道業務,增加投行業務收入。預計未來優先股年發行規模將超過1000億,新增收入超過25億元,貢獻收入3%左右。與投行業務其他發行業務相似,優先股業務也依賴投行在品牌、客戶資源規模、發行渠道、資本金規模以及定價能力等方面的資源。因此,未來大中型券商將具有更多優勢。此外,優先股能為券商資管、自營提供良好標的,優化資管及自營的投資結構,提供更加穩定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