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經濟法要學會看法條是如何規定的,會讓你豁然開朗
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
民法通則58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6)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7)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3
《合同法》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區別:因欺詐、脅迫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而簽訂的合同,如果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是無效的;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的,為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而乘人之危實施的單方法律行為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訂立的合同屬于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所以遇到題目要先定性,是屬于單方的法律行為還是雙方法律行為,再看是以欺詐、脅迫還是乘人之危。
我們來分析2012年的一個考題:下列情形中,屬于有效法律行為的是()
A.限制行為能力人甲臨終立下遺囑:“我死后,我的全部財產歸大姐。”
B.甲、乙雙方約定,若乙將與甲有宿怨的丙毆傷,甲愿付乙酬金5000元
C.甲因妻子病重,急需醫藥費,遂向乙籌款。乙提出,可按市場價買下甲的祖傳清代青花瓷瓶,甲應允
D.甲要求乙為其債務提供擔保,乙拒絕。甲向乙出示了自己掌握的乙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證據,并以檢舉相要挾。乙被迫為甲出具了擔保函 🔸分析:遇到這樣的多選題要先靜下來分析
選項A,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注意:遺囑、免除債務都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選項B屬于違法法律規定的,當然是無效的;
選項C的關鍵詞是市場價格,所以這個法律行為是有效的;
選項D首先看屬于單方民事行為,其次是乘人之危,這樣的行為是無效的,所以能很輕松的分析出來正確答案為C。 法條的理解加題目的訓練,這樣的結合會讓你的備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