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部門修訂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
紅網綜合訊 據湖南地稅網消息 為規范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管理,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近日,湖南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民政廳及省殘疾人聯合會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修訂<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轉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的公告》(2013年第3號),對享受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的資格認定、稅收優惠辦理、日常管理等方式及程序進行了修訂。
該公告明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資格認定合格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審核認定意見,填寫《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除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交已安置殘疾職工名單、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復印件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辦理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的備案手續。
時間:2013-10-13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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