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財稅改革營改增2年步入“深水區”
倒逼財稅改革營改增2年步入“深水區”
自2012年初在上海進行“營改增”試點至今,已經接近兩年時間。11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全國“營改增”試點情況。今年1—9月份全國“營改增”試點累計入庫增值稅871.06億元,累計帶來增值稅減稅836.06億元。其中,原增值稅納稅人減稅470.72億元,試點納稅人減稅365.34億元。據官方測算,全部試點地區2013年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
除已經試點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外,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近日表示,財政部目前正在抓緊制定鐵路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營改增”試點方案,近期將上報國務院,爭取在明年一季度把兩個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業內人士認為,作為十八屆三中全會上財稅改革內容中的重點,“營改增”表面上看是兩個稅種的歸并,但會倒逼財稅體制改革的配套,推進建立新的地方稅體系,并觸動政府間收入劃分格局,成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導火索。
小企業受益多部分行業不滿
記者從多個省市了解到,“營改增”實行以后,中小企業得到的實惠更多一些,而一些大企業則表示稅負有些偏重。
浙江一家小型動漫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稅改之前,原來的稅率是5%,現在按照3%繳納即可,今年以來,共繳納稅款6000多元,如果按照營業稅來繳稅,需要10000多元,也算減負了。”
據了解,浙江省“營改增”試點范圍包括交通運輸業、研發和技術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物流輔助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鑒證咨詢服務業等7個行業。從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7月底,全省共有18.55萬戶納稅人被納入試點范圍。1—7月,浙江省因“營改增”共減輕稅負49.06億元(不含寧波),為全部“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45.09億元)的108.8%。
而一些規模稍大的企業稅負則有上升趨勢。寧波一家做物流的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營改增”后,每1000萬元營業額,所繳納的稅款增加了近50%。
根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提供的寧波市針對交通運輸業“營改增”實施兩個月后的稅收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1月,對比按原營業稅規定計稅繳納的營業稅,交通運輸企業稅負增加12.4%。
8月1日“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行后,融資租賃業則感受到了“寒意”。有媒體報道稱,江蘇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一位高管表示,隨著“營改增”試點的全面鋪開,不管新老合同,售后回租業務的本金和租息均須全額征收增值稅。“全額征收”意味著,回租業務每做一單就會出現一單虧損。若按照現行的“營改增”政策推行,甚至可能出現全行業虧損。
地方財政減少待解
“營改增”之后,營業稅作為地方的第一大稅種,已經接近消失。地方政府面臨著稅收收入減少的尷尬情況。
公開數據顯示,2011年增值稅和營業稅相加占全國總稅收的42.5%。
北京某郊區縣地稅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很明顯,稅收收入在下降,呈現萎縮狀態。
有專家稱,“營改增”之后,更重要的是確立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的新架構,短期內另立新稅給地方政府增加收入不太可能。而從地方財政來看,“營改增”后要穩定地方財源,不能完全依賴于中央財政,而是需要建立一些獨立的稅種來增強地方財政的自主能力,比如消費稅、房產稅等。
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副所長靳東升近日表示,中國的分稅制管理體制必須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會提到該問題,以解決“營改增”后對地方稅收的沖擊。
“分稅制體制框架決定著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原來營業稅是地方稅收的一個主體稅種,現在“營改增”以后地方的主體稅種消失了,地方稅制體制建設怎么辦,地方政府的收入怎么辦,這將是面臨的挑戰,這個問題應該盡快得到解決。”靳東升認為。
深化財稅改革:立法提升日程
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劉紅薇在10月30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上表示,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財政部將繼續配合全國人大積極推進稅收法制建設。“將視改革的進展情況,適時啟動增值稅等單行稅法的立法工作,逐步將相關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提高稅收立法的級次”。
按照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這5年任期內,除繼續審議預算法修改草案外,《增值稅法》等若干單行稅法將首次提交審議,《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草案也將首次提交審議。
有媒體報道稱,增值稅法將列入本屆人大立法規劃。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張文春告訴大智慧通訊社,作為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立法已經水到渠成,預計在立法前,增值稅涉及的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將會得到調整。
在我國現行18個主要稅種中,只有3個是由法律規定的,其他的全部以國務院各類暫行條例作為征稅依據。
江蘇省財政部門的一份報告稱,增值稅立法是“營改增”成功運行的根本保證。必須把“營改增”試點擴圍與立法緊密結合起來。加快增值稅立法進程,可以推動“營改增”切實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軌道,為實現發展方式根本轉變提供堅強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