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稅局堅持推行“開門立制”提升制度建設質量
【導語】甘肅省國稅局針對制度建設的針對性、操作性不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等問題,從改革制度建設機制入手,注重推行“開門立制”。
甘肅省國稅局針對制度建設的針對性、操作性不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等問題,從改革制度建設機制入手,注重推行“開門立制”,不斷完善和擴大專家學者、納稅人和基層部門有序參與稅收制度建設的機制、途徑和程序,有效提高了制度建設質量。
一是把專家學者請進門,借助外腦增智慧。甘肅省國稅局聘任蘭州大學、省政府法制辦及多年從事行政審判工作和律師中介機構的多位知名專家教授和資深律師,組建成立稅收制度建設咨詢專家組,作為省局稅收制度建設建言獻策、論證把關的咨詢組織,為國稅系統制度建設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負責對稅收制度建設進行規范化合法性論證,提出評估指導意見。2011年以來,省局先后召開專家學者咨詢論證會19次,征集意見320余條,采納240余條。通過委托司法機關、高等院校、第三方機構專家學者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反復咨詢、論證把關,用第三方的眼光來審視、發現稅收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在稅收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中注重吸納專家意見,增強了制度的規范性、科學性。同時,積極開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案卷評查活動,邀請外部專家進行點評,進行多層次、多維度評價,客觀、理性地審視自身的制度建設工作。在近期的公布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工作中,甘肅國稅組織專家學者對依法確認的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進行了論證把關和集體審議,基于對“處罰主體”盡可能明確的考慮,甘肅國稅在總局做法的基礎上,采取逐級公布的辦法,區分甘肅省、市(州、區)和縣(市、區)級國家稅務局三個層級公布了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
二是把納稅人請進門,換位思考擴視角。甘肅省國稅局突出抓好征求納稅人意見、公眾參與等關鍵環節,使法治要求、業務需求和民意訴求更多地體現到制度建設中。凡涉及納稅人權益的制度,都要把聽取納稅人意見作為制度建設的必經程序,廣泛征求相關部門、被管理對象和社會大眾的意見,充分吸收納稅人合理建議。2011年以來,甘肅省國稅局通過召開納稅人座談會、利用網絡報紙等載體征集納稅人意見2000余條,采納合理建議261條。省局制定《甘肅省國家稅務局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等十余個制度,通過廣泛征求意見,使合理的民意需求更多地體現到制度建設中,擴大了制度建設的公眾參與度。同時,注重傳統媒體發布和網絡公示,使納稅人表達意見的渠道暢通便捷,提升納稅人參與稅收制度建設的積極性。目前,甘肅省國稅局正在進一步研究完善以問題為導向,建立制度建設外部聯系點制度,健全公眾意見反饋機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三是把基層稅務干部請進門,防范風險接地氣。稅收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公正合理,是否切合征管實際,廣大身處稅收征管一線的基層稅務干部在與納稅人“打交道”的過程中,感受最直接,也最有發言權。甘肅省國稅局“開門”面向全省國稅系統,集思廣益,廣泛征求基層國稅機關和干部的意見,甚至是專門征求愛與法規“較真”者的意見。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未征求基層意見的,法規部門不進行合法性審核。在大力推行“開門立制”過程中,將調查研究、制度制定前的可行性分析論證作為制度制定的首要環節,稅收規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征求基層單位和國稅干部的意見。2014年從防范和控制制度性執法風險的角度出發,歷時兩個多月對省局自行制定的稅收管理制度和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自查清理,共清理廢止全文或部分條款廢止的文件29件。
通過推行“開門立制”,甘肅省國稅局初步取得了一些較好的制度建設法治化成果,表現出“四增強四減少”的良好效應:一是各級國稅機關在制度建設中加強調查研究的意識逐步增強,“閉門造車”的現象明顯減少;二是稅收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和解決問題的針對性逐步增強,以往基層部門將一些制度簡單梳理后發紅頭文件的現象明顯減少;三是從備案審查情況體現出制度合法合理性逐步增強,制度性風險隨之減少;四是稅務干部的法律思維和法治觀念逐步增強,征納雙方矛盾糾紛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