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亞萍:建議做到稅收面前人人平等
作為市場主體之一,民營企業是國民經濟最有活力和效率的組成部分之一,其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一樣,為國家為社會創造著財富,特別是在擴大就業、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在國際國內兩大市場有效需求疲軟,經濟穩固回升態勢不明朗的狀態下,許多民營企業面臨銷售萎縮、成本上升、利潤下降、人才流失、員工下崗、經營困難、頻臨破產等前所未有的困境與挑戰。
面對此狀,陸亞萍建議首先要優化環境,搞好服務,開創非公經濟發展新局面;要有針對性地解決好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的思想和實際問題,破除障礙,促進我國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陸亞萍認為首先就要創造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
公平競爭環境,就是各種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地進入市場,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市場競爭,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就是按照市場原則,依法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
實現這樣一個環境,政府主管部門的態度是很重要的。
陸亞萍建議要主管部門在減負和減壓上用氣力;要督促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行服務職能,建立健全保障體系,真心實意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人性化和親情化服務。
其次,政府應在金融、稅收、信貸諸方面扶持民間資本的投入和民營企業的創新,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要不斷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制定統一的、一視同仁的企業扶持政策,搭建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公共平臺。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善待企業”意識。“尊重企業、支持企業、愛護企業、關心企業,建立以各類中小民營企業為對象的多層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網絡。”陸亞萍建議。
最為關鍵的是要制定完善對應網絡營銷的稅收法律法規,防范網絡銷售產品的偷稅漏稅問題,真正做到稅收面前人人平等。
有數據顯示,2012年同2008年相比,民營企業的營業收入總額增長幅度較大,五年內增長了2.6倍;資產總額增長的幅度更大,五年內增長了3.2倍;從利益分配角度看,這五年內對外分配給國家的稅收增加到原來的1.92倍,對內獲取稅后凈利潤則僅為1.58倍。
2008年稅負率為3.61%,到2012年增長到4.1%,稅負提高了0.49個百分點;這五年期間的營業利潤率則由2008年的3.99%蹣跚增長到2012年的4%,增幅僅僅有0.01個百分點,基本處于未增長的“凍結狀態”。
有評論認為,當企業創造的營業收入除了沉積一部分運營資產外,沒有給投資者帶來更多的利潤回報,更多的營業利潤被稅收分配走,必將影響企業資本擴張能力和再投資積極性。
另一方面,陸亞萍認為民營企業自身的制度創新和文化建設,把握好民營企業制度創新的方向,建立起適合民營企業自身發展的現代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