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務員考試3月10日-3月16日報名
中共淮安市委組織部 淮安市人事局
2010年淮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統一部署,我市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277名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其中考試錄用4名人民警察簡章另發)。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63號)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和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招考優秀村黨組織書記的職位可放寬至40周歲。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秀村黨組織書記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7、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招考對象為我市聘期考核合格的2007年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定向招考“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的職位,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經我省市、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定向招考優秀村黨組織書記的職位,招考對象須現任村黨組織書記且任職滿2年 (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8、具有研究生學歷(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含2010年應屆畢業生)和報考招錄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高校畢業生職位的人員,報考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職位。2010年普通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學歷的人員限本市戶籍。
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10、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2007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2006年以來在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二、招錄職位、人數及要求
詳見招錄職位簡介表(登錄淮安黨建網zzb.、淮安人事局網rsj.、淮安人事考試網查詢)。
三、招錄程序和方法
。ㄒ唬┚W上報名和確認。本次招錄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可選擇省內考區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0年3月10日9:00-3月1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0年3月10日9:00-3月17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0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6:00。
報名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24小時后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98元。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
確認人數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比例須達3:1。確認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不開考,考生可重新補報志愿(時間為2010年3月20日9:00-16:00);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2人(含2人)以上,確認人數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不足3:1的,按確認人數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網上繳費確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10年4月26日-27日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退還報名費手續。
。ǘ┚W上打印準考證。經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0年4月19日-24日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ㄈ┕P試?忌鷶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C)兩科。
公共科目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0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
2、加試: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需加試法律專業科目。
3、筆試時間:2010年4月25日。
上午 8:00-9:30 《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B、C)
下午 2:00-4:30 《申論》
5:00-6:30 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科目考試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確定。其中,報考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受到省級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筆試總成績加12分;受到省轄市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優秀的,加5分。各類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明,詳見《2010年淮安市招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補充說明》)。
。ㄋ模┟嬖嚒⒓用嬖嚾藛T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公共科目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職位實際擬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有專業科目考試職位的參加面試人員,在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按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職位實際擬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實際擬錄用人數與過線人數不足1:3的職位不予調劑。
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人選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領取面試通知書時,201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中,普通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委培生、定向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報考招錄面向優秀村黨組織書記職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委組織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材料;報考招錄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高校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辦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辦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其中經我省市、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須提供組織人事部門證明)。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ㄎ澹w檢和考察(政審)。面試結束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有專業加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報考人員總成績;其它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報考人員總成績。
根據考生合成后總成績,按職位實際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招錄體檢工作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除2010年應屆畢業生以外的參檢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合成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竞弯浻谩=浛疾欤ㄕ䦟彛┖细裾叽_定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其中法院、檢察院系統擬錄用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分別經省高院、省檢察院審核后,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司法行政部門擬錄用人員,市司法局報省司法廳審核后由市人事局審批;省行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擬錄用人員,經市人事局審核后,由省各主管機關報省公務員局審批。
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考生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報考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合成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四、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的初任培訓,試用期一年。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培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由個人自主擇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考錄用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堅持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0517-83605674;市委組織部:0517-83931583;市人事局:0517-83605314。
六、本簡章由中共淮安市委組織部、淮安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