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省民政廳《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 [2011]37號)精神,現將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設置
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考區設置在泰州市區所在地設立考點。
二、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考生須一次通過2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考生可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三、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根據國家人社部、省人社廳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人事考試報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報名信息完整性和準確性。2011年我市各類人事考試將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點擊相應的鏈接進行報名。
(二)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17日―2011年2月1日、2011年2月9日―2月18日。
(三)考生請嚴格按照網上報名提示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流程為:登錄泰州市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鏈接→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由此進入→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考生填寫個人信息,報考科目及上傳電子照片(標準電子照制作見網站說明)→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頁面,點擊“網上登錄由此進入”,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后,查詢是否通過審核,如通過審核,點擊“付款”進入支付平臺選擇對應銀行進行交費;如未通過審核,請根據退回信息修改你的報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審核→考生上網打印準考證。考生登陸密碼為考生重要信息,請一定要牢記。考生須按提示要求進行操作,如不按提示進行操作,產生的差錯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試報名費實行網上支付。
1.擁有支付平臺所支持銀行的銀行卡,至當地銀行營業網點申請電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據要求辦理注冊手續。
2.銀行卡及電子口令卡或U盾具體辦理手續查看各銀行相關幫助。(一張銀行卡可為多名考生支付考務費)。
(五)網上報名有困難的考生,可在報名期間(雙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海陵南路321號二樓)咨詢,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86896181。
(六)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接受資格審查。
新報考人員于2011年2月23日―2月24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地點: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根據省人社廳文件精神,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送審,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在資格審查結束后三日內將報名費退回其銀行卡上。
(七)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需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今年報考科目和填寫相關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八)凡需考試費用票據的考生可于2011年2月23日-2月24日憑本人身份證至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部領取,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生于2011年6月1日起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教材征訂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教材和培訓工作由市(區)民政局負責。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根據省人社廳、省民政廳《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 [2011]37號)精神,現將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設置
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考區設置在泰州市區所在地設立考點。
二、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考生須一次通過2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考生可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三、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根據國家人社部、省人社廳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人事考試報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報名信息完整性和準確性。2011年我市各類人事考試將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點擊相應的鏈接進行報名。
(二)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17日―2011年2月1日、2011年2月9日―2月18日。
(三)考生請嚴格按照網上報名提示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流程為:登錄泰州市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鏈接→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由此進入→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考生填寫個人信息,報考科目及上傳電子照片(標準電子照制作見網站說明)→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頁面,點擊“網上登錄由此進入”,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后,查詢是否通過審核,如通過審核,點擊“付款”進入支付平臺選擇對應銀行進行交費;如未通過審核,請根據退回信息修改你的報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審核→考生上網打印準考證。考生登陸密碼為考生重要信息,請一定要牢記。考生須按提示要求進行操作,如不按提示進行操作,產生的差錯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試報名費實行網上支付。
1.擁有支付平臺所支持銀行的銀行卡,至當地銀行營業網點申請電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據要求辦理注冊手續。
2.銀行卡及電子口令卡或U盾具體辦理手續查看各銀行相關幫助。(一張銀行卡可為多名考生支付考務費)。
(五)網上報名有困難的考生,可在報名期間(雙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海陵南路321號二樓)咨詢,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86896181。
(六)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接受資格審查。
新報考人員于2011年2月23日―2月24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地點: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根據省人社廳文件精神,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送審,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在資格審查結束后三日內將報名費退回其銀行卡上。
(七)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需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今年報考科目和填寫相關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八)凡需考試費用票據的考生可于2011年2月23日-2月24日憑本人身份證至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部領取,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生于2011年6月1日起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教材征訂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教材和培訓工作由市(區)民政局負責。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時間:01-20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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