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公告
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7號)
為了滿足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在分類改革期間的用人需求,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吉林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決定,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是全額撥款副廳級事業單位,是以推動光學及相關學科發展、普及光學科技知識、展示光學科技成果、加強國內外光學科技交流與合作、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為目的的我國唯一的國家級光學科技館。
二、招聘計劃
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此次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2年7月16日至17日9:00—16:00。報名地點: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吉林省長春市凈月開發區永順路1666號)。電話:0431—81959852,傳真:0431—81959854。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7號公告)》(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屬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無效。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五、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現場答辯、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協調等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面試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其中,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屬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 //hrss.)、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吉林人才網()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招聘單位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1959852(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辦公室)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