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遇體檢門公考筆試第一被刷掉
公務員考試成績優異,卻因體檢沒過關錯失就業機會。參加政法干警考試的考生張玲玲于1月19日在留言板上給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留言,稱自己報考了滎陽市公安局公安系統的職位,筆試第一名,綜合成績第二名,卻在體檢時,因為“白細胞偏低”被刷掉。
昨日,記者電話聯系了考生張玲玲。張玲玲介紹,自己現在已經另外找到了其他工作。但回憶起當時的報考經歷,仍有遺憾與不平:“父母勸我放棄,可是我真的很不甘心。我體檢之前兩天感冒了,吃了消炎藥,引起白細胞降低,復檢的時候碰巧又感冒了,所以兩次體檢不合格,我知道是我的錯,但是體檢標準上明明寫的是‘血液病不合格’,而我身體完全正常,只是感冒藥引起的……”
張玲玲告訴記者,復檢規定不能延期,但咨詢體檢醫生感冒是否會影響復檢結果時,醫生的回答是‘能分辨出到底是感冒引起的還是血液本身的問題’”,這才踏踏實實參加了復檢,但沒想到復檢結果仍然不合格,醫生所說的分辨能力成了一紙空談。
張玲玲說,感冒好了之后,自己又去了其他醫院做檢查,檢查結果均為正常,所以特別希望相關部門能再給她一次機會。
記者聯系到鄭州市留言辦理單位——鄭州市委督查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鄭州市人社局在留言答復中已經明確回應無法對這位考生給與特殊照顧。人社局在14日這份答復中寫道: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有明確規定: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結果決定考生命運,而體檢指定醫院卻兩次均未能查出感冒藥造成“白細胞偏低”并非血液病,直接導致考生張玲玲倒在終點線前的最后一米。記者撥通了鄭州市人社局在回復中留下的電話,工作人員稱,在體檢之前,有關部門已多次給考生發過“溫馨提示”,告訴考生注意事項,這件事的結果他們也很遺憾,但醫生在復檢結果上做出的結論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站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上第三條明確規定:“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事件具體情況:
【留言原文】
盧書記你好,我是今年政法干警的考生張玲玲,我報考了滎陽市公安局公安系統的職位,考了筆試的第一,綜合成績的第二,在體檢的時候因為白細胞偏低被刷掉了!我體檢之前兩天感冒了,吃了消炎藥,引起白細胞降低,復檢的時候又感冒了,所以兩次體檢不合格,我知道是我的錯,但是體檢標準上明明寫的是"血液病不合格",而我身體完全正常,只是感冒引起的,并且我體檢之前做過預檢,通知我不合格之后又做了血常規,都完全正常,我真的很不甘心,很冤枉,我身體完全正常,卻因為感冒斷送了我想做一名公務員的夢想!我是一個農村的孩子,父母都是農民,哭訴無門,父母勸我放棄,可是我真的很不甘心,這件事對我們一家人的傷害都很大,而我每每半夜醒來想的也是這件事,所以才貿然留言,請求盧書記可以給我一個公平公正的機會!>>‘詳細’
【鄭州市回復】
對于該網友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核查。經查,張玲玲系2011年鄭州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的考生,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后進入體檢。按照《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和要求,2011年11月25日體檢后,體檢醫院對考生張玲玲做出了體檢不合格的結論。招考部門及時將體檢結論及相關權利告知了該考生。11月30日,考生張玲玲提交了書面復檢申請。12月8日其參加了統一組織的復檢,體檢醫院做出了復檢不合格的結論。
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有明確規定: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