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花溪區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相關新聞:貴州花溪區2012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成績查詢公布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花溪區人力資源市場就業大廳。
遞補資格復審公告將于8月2日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按照《招聘簡章》的有關規定,試教前將對擬參加試教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試教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有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含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試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如考生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未能按時提供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并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招考崗位有學位要求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報考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與筆試報名時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為提高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效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聘簡章》及崗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以下情況還需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ㄒ唬┰诼毴藛T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
。ǘ┧鶊罂紞徫灰蟆肮ぷ鹘洑v”的,工作證明中須明確考生到該單位工作的起止年月及工作期間的簡要現實表現。
。ㄈ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如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有學位要求的)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
。ㄋ模┍臼∩辞覒艏堰w往外省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不能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
(五)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做出相應說明。
。┛忌鶎W專業與招考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相同的,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是否是同一專業須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并出具相應證明材料。
。ㄆ撸┛忌峤坏馁Y格復審材料需備齊原件及復印件。
四、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對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輪。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是否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于7月28日至8月1日登陸“2012年度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打印。
五、有關事宜
。ㄒ唬┵Y格復審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招聘簡章》的規定,對照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
(二)在招聘過程中,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崗位、崗位名次、試教等內容)都將在“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ㄈ┈F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咨詢電話:
0851-8231707(花溪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 花溪區2012年度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xls
花溪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