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溫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招聘范圍與對象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本職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無不良嗜好。
2、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及專業等條件(見附表)。
3、定向招聘須為溫縣籍或在溫縣轄區服務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干部”和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等人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應聘: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勞動教養的;
3、受到黨紀或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
5、《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規定的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專業及人數
招聘單位、專業和人數詳見《溫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專業一覽表》(附表)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地點:縣人才市場(縣政府大門西50米)
2、咨詢電話:18239158263 6195158 6195180
3、報名時間:2012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4、所需證件及費用: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專業證書(證明)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國民教育系列“五大”畢業生需提供具有認證效力的 學歷認證報告;大學生村干部需提供組織部門服務期證明;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的畢業生、 “三支一扶”畢業生和進社區服務人員需提交服務期滿合格證;復員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在職在崗人員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考務費72元 (含信息采集和數碼照相費)。由本人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專業人數達不到3:1時,遞減該專業招聘人數。遞減后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 專業。
5、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6、領取準考證地點:溫縣人才市場(縣政府大門西50米)
領取準考證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交費票據,并認真核對報名信息。代領者除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票據外,另提供自己身份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
1、筆試: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與擬招聘人數2:1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確定進入面試對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與擬招聘人數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確定擬聘用對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體檢和考核過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被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列入財政全供事業編制,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或因故不能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未就業的試用期為一年,其它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 ,經考核不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其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領取有關證件、通知,提供相關材料,考試、體檢缺席等,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予以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8月7日
附件:溫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專業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