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開招聘10名事業編制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公告
按照《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事業編制書記員。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戶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可不受戶籍限制;
4、年齡35歲以下(197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5、根據書記員工作崗位需要,不得有身體或生理等方面的功能障礙;
6、熟練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和計算機中文錄入(聽打、不限輸入法)技能;所學專業為法律類,或在淄博市具有六個月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人員;
本專科法律類,限法學、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經濟與法律、涉外經濟法、行政法律事務、涉外經濟與法律事務、民商法學、經濟法與經濟事務、經濟法律、法律事務、經濟法律事務、法律文秘、書記官專業報考。
研究生法律類,限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軍事法學專業報考,法律碩士也可以報考。
法律工作經歷是指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工作,法律教學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工作等。
在 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 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淄博市公開招聘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崗位一覽表》(附件)。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 9月26日9:00-9月28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 9月26日14:00-9月29日11:00。
繳費時間:2012年 9月26日14:00-9月29日16:00。
報名網址: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sdzb.)。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不大于20k)。 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崗位要求的法律工作經歷等條件要在備注欄中注明。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 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單位初審時間為2012年9月26日14:00-9月29日11:00。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 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應 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初審通過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 用),并于2012年10月11日-10月12日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到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317房間(張店區聯通路202號)辦理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 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 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減免筆試考務費。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報考的,在筆試總成績基礎上給予加分。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加5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加6分。上述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到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317房間(張店區聯通路202號)辦理確認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報名表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畢業生要出具區(縣)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且在崗證明或服務期滿證書。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市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相應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 和相關材料,材料包括:《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所在司法部門出具的法律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要注明在司法部門工作的起止時間,并加蓋單位黨委或黨組公章),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屬在職人員的,還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證 明;2010年、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內畢業生報名的,還需提交就業推薦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市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分公共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測試兩部分。業務技能測試形式為計算機聽打速錄,在規定時間內,聽錄音打字(電腦鍵盤錄入,不得使用輔助設備),按打字速度和準確率評分。筆試成績分別按照公共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測試成績的40%、60%計算取得。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范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2012年10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 業務技能測試(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均由異地考官擔任,法院工作人員占一定比例。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如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體檢的人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考核、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對考核、體檢人員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 核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體檢原則上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 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
六、公示與錄取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組織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在職人員聘用的試用期為六個月,新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招聘工作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七、其他事項
1、擇業期內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2011年畢業生和2012年應屆畢業生。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辦理。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審核。
八、咨詢、監督電話及其他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人社局考試中心 0533-3160170
監督電話:市紀委干部室 0533-3182064
招聘部門聯系電話:3198033 3198171
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淄人發[2007]128號文件和淄編辦[2006]64號文件規定執行。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淄博市公開招聘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崗位一覽表
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20日
附件:
淄博市公開招聘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崗位一覽表
主管 部門 | 單位 名稱 | 經費 形式 | 招聘 崗位 | 招聘條件 | 招聘 人數 | 學歷 要求 | 備注 |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 | 淄博市司法鑒定中心 | 財政 撥款 | 書記員 | 法律類或在淄博 市具有6個月以 上法律工作經歷 | 10 | 專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