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報考指南:證書補辦
一、合格證書期限
等級考試沒有規定證書的有效期,默認為無限期。等級考試的大綱會在每2-3年更新一次,但更新并不影響以前證書的效力。
二、合格證書補辦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生領取的合格證書因故出現遺失、破損等情況的,可以申請補辦“合格證明書”(以下簡稱“證明書”)以證明曾獲得過合格證書。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的規定,具體申請程序及相關安排如下:
。1)該“證明書”與正式證書具有同等效用,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制作。
。2)根據各地官方機構要求,考生填寫申請上報信息。上報信息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獲證年度考次(考試時間)、證書編號、獲證級別等,對提交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證書發放手續。
。3)各地機構收集申請信息時間和方式各異,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要求的時間上報有關信息。
。4)根據教試中心函[2005]71號文的有關規定,教育部考試中心按每“證明書”20元人民幣的標準收取補證費用。
三、合格證書領取時間
筆試和上機考試成績均在“合格(及格)”以上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合格證書。筆試和上機考試成績均為“優秀”的,合格證書上會注明“優秀”字樣,證書上沒有良好,按及格對待。筆試或上機考試成績只有一門合格者,下次考試時合格的一門免試,僅補考不合格的一門,補考合格,仍可頒發合格證書。但每個考生,一個級別的考試僅在相近的下一次考試中有一次補考機會。成績合格者一般在公布成績一個月后領取合格證書,筆試或機試單科通過者也可領單科合格證。
四、合格證書樣本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式樣按國際通行證書式樣設計,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證書編號全國統一,證書上印有持有人身份證號碼及照片。該證書全國通用,是持有人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證明,也可供用人部門錄用和考核工作人員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