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通知
一、組織分工
(一)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廳和省新聞出版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新聞出版局人教處負責。
(二)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新聞出版局共同負責。有關報名的具體組織實施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2008年度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9日。2008年度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全省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考場。具體考試地點考生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出版專業職業資格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和《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出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試題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請各市在組織報名時將有關注意事項告知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客觀題部分使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于考場指定處。“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回收。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報考出版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以及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
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1]86號)(簡稱“暫行規定”,下同)發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資格。
(三)報考出版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取得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資格,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7.《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四)獲準免試條件:
在《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取得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參加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
1.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3.有刑事犯罪記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職業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再參加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
1.偽造學歷和出版專業工作資歷證明。
2.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3.國務院新聞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組織
(一)2008年度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各地接此通知后即可開展報名工作,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根據人事部要求,各地報名持續時間應不少于15天。對確有特殊原因錯過報名時間的考生應積極給予補報。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直屬出版單位以及省直屬出版單位的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報名。
(二)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限中級)。
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三)各市對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四)10月1日起,考生可登錄所報名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有關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
(一)網報考生的準考證由考生直接登錄相應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上無考生照片和考試機構印章,因此,應打印帶考生照片的考場座次表,供監考人員使用。同時,要重視并抓好考前考務培訓工作,加強考場管理,要求監考人員務必認真核對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考生本人及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認真核對考場座次表上的相關信息與考生準考證、身份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并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單”。
( 二)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1.無論是信息庫還是準考證,對于考生姓名中出現的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顯的錯別字,應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證為準,并做好有關更正記錄,及時報省人事考試中心修改報名信息總庫。
2.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考生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可以自行更改。
3.考生的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記錄表》(各市自制,備查)。
七、收費事宜
參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的精神,2008年度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55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發行與培訓事宜
考試大綱和指定用書的征訂與培訓工作由新聞出版部門負責。2008年度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復習教材同2007年,具體書目、價格不變。各市可統一組織向省新華書店(南京市湖南路47號)聯系訂購,也可在組織報名的同時將具體征訂方式告知報考者以方便其自行訂購。
時間:2008-07-14 責任編輯:shixuewei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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