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關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發放的通知
關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發放的通知
各單位、各位考生:
現將市人事考試院承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證書除外)發放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 證書發放項目
市人事考試院受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承擔職稱外語、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經濟、會計、計算機軟考、審計、統計、二、三級翻譯、二級建造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圖書資料、檔案、律師和藥學等十四項合格證書。
08年含歷年已經通知領取而未領取的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除外)辦理地點仍在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委大院內,聯系電話:3831010)。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辦理地點仍為市衛生局政工科(聯系電話:3836754)。
二、辦證的規程與方式
1、市人事考試院接到省人事考試院發證通知后,在市人事院網站公布發放證書辦理相關事宜。
2、考生根據網站公布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如:畢業證書、職稱證書、資質證書、身份證件及辦證照片等),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此表可以下載打。,交到市人事考試院考試科(九華中路308號,聯系電話0553-3822191)。
3、市人事考試院統一到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進行證書驗印,驗印后將證書發放給考生。
4、考前沒有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發放合格證書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不合格的,考試成績無效。屆時,考生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到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進行復核。
三、證書的換發、補發
1、證書填錯、損壞等情況需要更換新證的,由市人事考試院統一報省人事考試院,按規定程序辦理。
2、屬于證書丟失等情況需要補發證收的,首先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資格證書補(換)發登記表》,并附市以上報紙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和原《資格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于每年度的十月份經市人事部門復核簽章后報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統一匯總后于每年4季度統一到人事部辦理補辦證事宜。
四、證書費用
按上級文件要求免交證書工本費。
蕪湖市人事考試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