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初級經濟法》之個人所得稅記憶表二
捐贈的處理
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公益事業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解釋】計算思路:(1)確定該稅目的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準予扣除的捐贈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3)如果實際捐贈額小于扣除限額,則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捐贈額)×相應稅率
(4)如果實際捐贈額大于扣除限額,則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30%)×相應稅率。
【例題27】張某2009年2月取得勞務報酬5000元,通過民政部門向貧困地區捐贈2000元:
(1)應納稅所得額=5000×(1-20%)=4000元;
(2)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捐贈限額=4000×30%=1200元;
(3)應納所得稅額=(4000-1200)×20%=560元。
境外收入的處理
1、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的界定
(1)居民納稅人:對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稅
(2)非居民納稅人:只對來源于境內的所得征稅
【解釋1】對納稅義務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確定,稅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
【解釋2】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就是居民納稅義務人;凡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就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解釋3】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而未超過5年的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居住超過5年的個人,從第6年起,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
2、境外收入的處理
首先計算該收入按照中國稅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其次確定是否需要補繳個人所得稅:
(1)如果在境外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低于”境內標準的,補繳個人所得稅;
(2)如果在境外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高于”境內標準的,無需補稅。
【例題31】中國居民張某在境外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5000元,在境外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60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扣除限額(按照中國稅法規定應納稅額)=5000×(1-20%)×20%=800元,則張某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800-600=200元。
【鏈接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鏈接2】對于納稅人的偷稅行為,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以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公益事業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解釋】計算思路:(1)確定該稅目的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準予扣除的捐贈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3)如果實際捐贈額小于扣除限額,則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捐贈額)×相應稅率
(4)如果實際捐贈額大于扣除限額,則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30%)×相應稅率。
【例題27】張某2009年2月取得勞務報酬5000元,通過民政部門向貧困地區捐贈2000元:
(1)應納稅所得額=5000×(1-20%)=4000元;
(2)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捐贈限額=4000×30%=1200元;
(3)應納所得稅額=(4000-1200)×20%=560元。
境外收入的處理
1、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的界定
(1)居民納稅人:對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稅
(2)非居民納稅人:只對來源于境內的所得征稅
【解釋1】對納稅義務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確定,稅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
【解釋2】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就是居民納稅義務人;凡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就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解釋3】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而未超過5年的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居住超過5年的個人,從第6年起,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
2、境外收入的處理
首先計算該收入按照中國稅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其次確定是否需要補繳個人所得稅:
(1)如果在境外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低于”境內標準的,補繳個人所得稅;
(2)如果在境外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高于”境內標準的,無需補稅。
【例題31】中國居民張某在境外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5000元,在境外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60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扣除限額(按照中國稅法規定應納稅額)=5000×(1-20%)×20%=800元,則張某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800-600=200元。
【鏈接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鏈接2】對于納稅人的偷稅行為,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以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時間:2010-05-07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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