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預習: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預習: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一章 總 論
知識點七、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一)經濟糾紛的概念(了解)
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
(二)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掌握)
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類型 | 解釋 | 解決方式 | 適用時注意事項 |
橫向關系經濟糾紛 | 平等民事主體的當事人之間發生經濟糾紛 | 仲裁、民事訴訟 | 遵循或裁或審原則——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 |
縱向關系經濟糾紛 | 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 |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 選擇哪種方式與糾紛的性質有關 選擇復議、必經復議 有的只能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 |
多項選擇題
◎某縣工商局對甲公司抽逃資金的行為罰款1萬元,甲公司不服。對此雙方可采用的解決方式是( )。
A.仲裁
B.行政復議
C.民事訴訟
D.行政訴訟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縣工商局對甲公司罰款1萬元,甲企業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再提起行政訴訟。
判斷題
◎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 )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判斷題
◎某縣工商局對甲企業進行罰款,如果企業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以上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時間:2013-02-05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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