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資產和庫存現金
2014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資產和庫存現金
一、資產的概念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特征:
第一,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二,為企業擁有或控制;
第三,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二、庫存現金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的使用范圍
對個人的可用現金結算;對企業、單位在結算起點以下的,可以用現金結算,超過結算起點(1.00元)的應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2.現金的限額
現金的限額是指為了保證企業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允許單位留存現金的最高數額。這一限額由開戶銀行根據單位的實際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確定,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過1.天的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確定。
3.現金收支的規定
(二)現金的賬務處理
企業應當設置“庫存現金”總賬和“現金日記賬”,分別進行企業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借方登記現金的增加,貸方登記現金的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的金額。
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
(三)現金清查
企業應當按規定進行現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對于清查的結果應當編制現金盤點報告單。有溢余或短缺的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經批準后再作出最后的處理。
【注意】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年末無余額;若年終有未批準的盤盈、盤虧的資產,應先根據查明的原因作出處理,并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時間:2014-01-22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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