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會計資格考試及證書領取有關調整事項通知
廣東韶關會計資格考試及證書領取有關調整事項通知
關于公布會計資格考試及證書領取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
根據新修訂的《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以及《財政部關于印發新舊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3號),現將我市會計資格考試及證書領取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試科目
(一)從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免考政策,所有新報名考生應一次性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三門考試科目。
(二)2013年7月1日前,在我市取得雙科合格證、初級電算化合格證(或珠算五級)的考生,于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允許有1次機會只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過渡政策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二、關于考試題型
《初級會計電算化》實務操作題部分有“用友”和“金蝶”兩種軟件供考生自行選擇,考生在考試時任意選擇其中一種軟件做題,選定后不得重選或重做。兩種軟件均依據財政部統一考試大綱出題。
三、關于成績合格標準
會計資格各考試科目應當在同一場次考試中全部通過,單科合格成績不滾動計算。成績合格不發放紙質成績合格證明。
四、報名及考試
(一)考生按照本站公布的考試安排進行報名,報名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報考剩余科目的,還需攜帶已通過科目的合格證書),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證件照(紅底)2張。一旦報名成功,即不可退考或更換考試場次。
(二)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以下證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請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其他類型的身份證件和證明一律無效;
2.準考證。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憑《考生須知》領取,準考證作為考生入場考試憑證及考試通過后領取會計資格證之用,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三)成績公布。考試結束交卷時電腦當場顯示考試成績,考生可于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登錄韶關市會計信息網查詢。
五、領取會計資格證書流程
(一)考試通過人員在本站下載(或前往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口領取)填寫《廣東省會計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會計資格證書申請表》,并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至6個月內,前往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口領取會計資格證書。
(二)領取會計資格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準考證。
3.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會計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會計資格證書申請表》以及信息表內涉及的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例如學歷/學位證、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在職證明等)。
六、其他事項
2013年7月1日前全科考試通過符合條件但尚未領取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在2013年12月31日前領取,并按照修訂前的《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領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