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會計《會計基礎》第二章第二節會計核算要求考點(二)
二、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前面監督提到過)
計劃的或者將要發生的經濟業務或交易不得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虛假的經濟業務更不能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會計核算具有的特點:
1、 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
2、 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所取得的合法憑證為書面依據;
3、 以一套科學的方法為各種手段;
4、 具有全面性、連續性和系統性。
三、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5、 各單位必須設賬,不得未設賬;
6、 各單位必須設置一套完整的賬薄;
7、 各單位不得重復(或賬外設賬、私設賬薄);
8、 各單位必須保證賬薄記錄的真實、完整(不得造假賬等)。
四、依法建立會計檔案
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第十章)
五、對會計電算化的基本要求
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六、正確使用會計記錄文字
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我國境內企事業單位)。
在民族自治地區,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使用中文是前提)
時間:2012-11-25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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