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匯區開展會計資格證書換證工作通知
上海徐匯區開展會計資格證書換證工作通知
徐匯區關于開展會計資格證書換證工作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上海市會計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滬財會[2013]25號)文件的規定,應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開展會計資格證書的換證工作。為確保換證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本區換證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時間
按計劃應于7月1日起開展換證工作,但由于新版證書尚未下發,故將推遲至9月2日。
二、換證原則
1、按照屬地原則,即:會計持證人員所屬會計資格管理機構,為上海市徐匯區財政局(包括參加由市級相關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但管轄權屬于上海市徐匯區財政局的會計持證人員)。
2、必須完成歷年的會計繼續教育,如果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在補齊歷年繼續教育后,再辦理證書的換發手續。
3、換證工作與信息核對、變更分開進行。即本次換證工作不同時進行持證人員的信息核對或信息變更。如果持證人員提出變更關鍵基礎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照片、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和手機號碼的,特別是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照片發生變更的,經審核相關材料并作相應變更后,予以換發證書。
三、換證對象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會計資格證書的持證人員應于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本區會計資格管理部門辦理換證手續(會計資格證書到期后6個月內未辦理換證手續的,需通過相關培訓后,再辦理換證手續)。
四、換證方式
本區采取集中和分散兩種方式進行換證:
1、集中換證。對行政事業、企業集團等單位將采用集中辦理的方式進行換證。
2、分散換證。由持證人員直接到本區受理窗口辦理換證手續。
五、換證流程及流程圖
1、換證基本流程。持證人員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資格證書定期換證登記表》、《上海市會計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變更)》(如發生信息變更的需填寫)(表格可從徐匯財政網上下載)后,攜帶會計資格證書原件、變更信息(如學歷證書等)相關的原件與復印件,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本區指定窗口辦理。對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的,一般在10天內換發新證。
2、換證流程圖。
會計人員
提交 (換證登記表
資料 基礎信息表
變更信息材料,如姓名、學歷等)
徐匯區財政培訓中心集中受理
受理窗口初審
打印、換發新證
后臺審核
后臺審核
符合 符合
條件 條件
六、受理部門(窗口)、地址和電話
辦理部門:徐匯區財政培訓中心
地址:建國西路652號
聯系電話:021-64718058、021-64718500
附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資格證書定期換證登記表》(略)
2、《上海市會計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變更)》 (略)
徐匯區財政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