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關于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陜西省高級會計人員,是指陜西省行政區劃內(含中央駐陜單位)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經濟組織中具有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及省、市級以上行政機關、規模以上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的總會計師、財務處(部)長。
二、高級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由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具體負責擬訂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進行教學管理、安排考核認證等事務。
三、高級會計人員的培訓實行信息化管理,即在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中建立子系統,逐步實現網上報名、繳費、教學答疑、交流互動、考核、認證及檔案管理等功能,使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日常化和制度化。
四、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可采用多種形式。省財政廳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辦高級會計人員培訓班,或與北京、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我省知名院校聯合舉辦高級會計人員培訓班等。在培訓中,適當增加實訓內容,如與有關單位聯系,組織高級會計人員進行現場觀摩、交流,促進高級會計人員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高級會計人員素質培養。具體可委托會計行業學、協會等協助辦理有關事宜。
五、有關要求和措施
(一)高級會計人員集中培訓以2年為一個周期。在周期內,所有高級會計人員,都必須參加培訓。國家或省級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參加其選拔培訓的,可以不參加每年度高級會計人員培訓。
(二)對參加集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高級會計人員,在其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上記錄,視同完成本年度規定的繼續教育內容,記入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
(三)高級會計人員參加創優評先、領軍人才選拔等活動,應將是否參加上年度高級會計人員集中培訓作為一票否決項目。
(四)對經考核認證德才兼備者,將納入省級高級會計人才庫,在以后評職、競崗、任用等事項中,財政部門將依據人才庫的各項記錄,予以評價推薦。
(五)各市區財政局、省級主管部門、中央駐陜單位及有關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給予經費和時間等方面的支持,將高級會計人員培養納入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人才發展規劃中。
陜西省財政廳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