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15日-7月13日
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及駐保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2]41 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市的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2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3日舉行。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②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③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④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得博士學位。
⑤對后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大學專科畢業后需從事專業工作滿三年,大學本科畢業后需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但同時需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滿四年。
三、報名時間和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15日至7月13日,網址是:
現場審核及繳費時間為:7月9日-13日,地點:保定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人社局2號窗口,電話:3355056。
各單位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所持報名材料如下:
1、報名表2份、相關證件(學歷證、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證書、身份證、提供經濟工作年限證明等)復印件2份,并攜帶相關證件原件。
2、所有報名表、復印件必須有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統一報名。
( 可下載電子版文件)
四、 考試違紀人員的處理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參加考試者和有關工作人員,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或2年內不得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等。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五、考試注意事項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考生不得將手機及通信設備、書籍、參考資料等規定以外物品帶至考試座位。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使用,以備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應試人員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或錯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六、 收費規定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78元
七、教材情況
2012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未做修訂,經濟考試用書做了部分修訂,輔導用書做了較大修訂并增加了中、初級《考綱解析與應試指南》兩個品種。
附件:1、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
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