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3月1日起
海南2013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3月1日起 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瓊人社函〔2013〕69號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各有關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我省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合格人員注冊登記和管理等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 二、考試時間與科目 2013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6月22日、23日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6月22日 上午 9:00—11:30 稅法(一) 下午13:00—15:30 稅法(二) 16:30—19:00 財務與會計 6月23日 上午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稅法(一)(客觀題)、稅法(二)(客觀題)、財務與會計(客觀題)、稅收相關法律(客觀題)、稅務代理實務(主客觀混合)5個科目。報考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級別為免3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獲得資格證書。 客觀題和主客觀混合題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須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2013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條件 1.經濟類、法學類大學專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學、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學、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對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7.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2年; 8.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工作滿1年; 9.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雖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但不符合免試條件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參加兩個科目考試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免試《稅法㈠》、《稅法㈡》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1.按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并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 (三)參加四個科目考試條件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同時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四)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精神,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根據上述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以上報考條件所指專業工作年限及畢業年限計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止。 四、報名時間與方法 (一)報名時間:2013年3月1日—3月29日。 (二)報名方法:網上報名 1.新考生報名方法: (1)考生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web2/exam2/index.jsp)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打印個人信息表。 (2)經所在單位審核,在個人信息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后加蓋公章。申報考生憑個人信息表及有關材料到海南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龍昆北路10號,國稅大廈8513室,聯系電話:66509374)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在2013年3月1日至29日期間,持通過資格審查的個人信息表到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職稱考試處(聯系電話:65375001)進行報名確認。 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報考材料: ①《個人信息表》; 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稅務師執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備案); ③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資歷證明 (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④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供免試科目規定的材料。 (3)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后,通過網銀繳交報考費。 2.非首次報名考生的續考程序: 考生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按規定填寫檔案號,打印個人信息表,交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職稱考試處(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待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網上確認后,通過網銀(工行)繳交報考費。 五、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及考試科目
六、考場設置及準考證領取 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海南考點設在海口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于2013年6月17日至21日登錄www./web2/exam2/index.jsp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七、考試收費 報考收費按瓊價費字[1997]124 號文有關規定執行。報考全部科目(五科)按235元/人收取,報考四個科目按210元/人收取,報考三個科目按185元/人收取,報考二個科目按160元/人收取,報考一個科目按80元/人收取。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國家稅務局 |
時間:2013-02-27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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