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師非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時間:6月24日-7月15日
北京2013年經濟師非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時間:6月24日-7月15日
關于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京人發〔2002〕3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4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需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取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說明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3年
11月2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15個專業,專業設置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專業。
(二)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荚嚭细裾撸杀本┦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胺鞘状螆罂既藛T”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報考人員,是否成功報考以網上繳費是否成功為標準!笆状螆罂既藛T”是指“非首次報考人員”范疇以外的報考人員。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非首次報考人員
1、須于2013年6月24日至7月15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下同),按照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冊并填寫報考信息。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用書
(一)2013年版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4個品種。
(二)報考人員可根據需要于2013年7月2日至5日在考試用書征訂服務點征訂考試用書(見附件)。
(三)為方便考生購書,在各考試用書征訂服務點發行考試用書之后,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可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六、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請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查閱。
(三)考試咨詢電話: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附件:考試用書征訂服務點一覽表
服務點名稱 | 地址 | 聯系電話 | 聯系人 | |
1 | 北京建工培訓中心 | 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 | 64165149 64177528 | 崔老師 |
2 | 西城區人事考試中心 | 西城區櫻桃二條8號院3號樓 | 83529884 | 于老師 |
3 | 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 | 朝陽區惠新東街5號 | 64918613 | 王老師 |
4 |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本部) | 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 | 64312301 64386180 | 高老師 |
5 | 聯大應用文理學院培訓中心 | 海淀區北土城西路197號 | 62004510 | 周老師 |
6 | 豐臺區職業技術學校 | 豐臺區豐臺鎮東安街三條一號 | 63808414 | 蘇老師 |
7 | 石景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石景山區楊莊東路66號 | 68868107 | 梁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