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8日-8月2日
2013年廣東珠海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8日-8月2日
關于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2013〕2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37號),為做好我市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今年我市考試繳費一律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本考務文件及報名流程(附件1),嚴格按照報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網上報名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8日9:00-8月2日17:00,我市各單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網上報名程序:進入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考試類別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填表(用簡體字)→上傳照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免冠大一寸(33mm×48mm)彩色證件照,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必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并簽名確認。
(二)所在單位初審
考生將打印的《報名發證登記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經辦人加具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此表由考生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該表。
(三)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2日17:00。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考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憑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并帶有“銀聯”標記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鏈接,進入廣東銀聯的電子支付平臺系統進行繳費。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
支付前請仔細校對自己的報考科目,繳費確認后,費用自動匯入國庫指定賬戶,一律不予辦理退考、退費,填報資料不予修改。網上交費以銀聯卡扣款號(2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非稅收入票據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我院辦理,逾期或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四)資格復審
成績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應按珠海市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手續,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11月2日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三、考試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如出現雷同,在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本次考試全省統一實行“裸考”,時鐘、考試用具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應考時只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橡皮擦、筆、削筆刀等其它物品進入考室、考座。草稿紙由考點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四、其他
(一)考試期間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手機號碼等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
(三)各地級以上市和省直設置考場。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考生必須在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凡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其證書均由我院負責發放。
(六)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有關考試用書請登陸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查詢購買。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附件)
1. 珠海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2.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3.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4.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