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上半年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事項通知
長沙2014上半年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事項通知
轉發《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上半年全省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長財會考〔2014〕1號
各區、縣(市)財政局:
現將《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上半年全省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會〔2014〕3號)轉發給你們,請廣泛宣傳,認真貫徹落實。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時間
全市報名時間統一為2014年1月16日至25日。
二、考試報名方式
2014年上半年全市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訂購考試輔導資料、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場報名繳費。
三、考試時間
2014年上半年全市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統一安排在2014年4月12日至27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以本人準考證上為準)。各區、縣(市)財政局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安排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
四、注意事項
1、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有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證書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和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參加會計資格考試舞弊的,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
2、考生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應考科目,方能取得《會計資格證書》。考生必須按照準考證上編排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不得調整考試時間和地點。因與其他考試相沖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3、考生考試合格后,應按規定在公布考試結果后6個月內登錄長沙會計網,填寫好個人申報資料,并持與報名時上傳證件照一致的相片和相關有效證件到長沙市財政局窗口領取《會計資格證書》。
4、此次考試所用教材與2013年會計資格考試所用教材一致。
各區、縣(市)財政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試考務工作,確保2014年上半年全市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圓滿完成。
轉發《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上半年全省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長財會考〔2014〕1號
各區、縣(市)財政局:
現將《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上半年全省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會〔2014〕3號)轉發給你們,請廣泛宣傳,認真貫徹落實。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時間
全市報名時間統一為2014年1月16日至25日。
二、考試報名方式
2014年上半年全市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訂購考試輔導資料、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場報名繳費。
三、考試時間
2014年上半年全市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統一安排在2014年4月12日至27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以本人準考證上為準)。各區、縣(市)財政局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安排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
四、注意事項
1、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有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證書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和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參加會計資格考試舞弊的,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
2、考生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應考科目,方能取得《會計資格證書》。考生必須按照準考證上編排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不得調整考試時間和地點。因與其他考試相沖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3、考生考試合格后,應按規定在公布考試結果后6個月內登錄長沙會計網,填寫好個人申報資料,并持與報名時上傳證件照一致的相片和相關有效證件到長沙市財政局窗口領取《會計資格證書》。
4、此次考試所用教材與2013年會計資格考試所用教材一致。
各區、縣(市)財政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試考務工作,確保2014年上半年全市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圓滿完成。
時間:2014-01-22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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