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稅《稅法二》輔導應納稅額的計算5
3.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1)先將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①雇員當月工薪所得夠繳稅標準,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中國公民李某2008年l~12月份每月工資4100元,12月份除當月工資以外,還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15000元。李某2008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元。
A.2505
B.2905
C.2200
D. 2875
【答案】D
【解析】各月工資應納稅額合計=[(4100-1600)×15%-125]×2+[(4100-2000)×15%-125]×10=500+1900=2400(元)
15000÷12=125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5,
全年一次獎金應納稅額=15000×10%-25=1475(元)
合計應納稅額=2400+1475=2875(元)
②雇員當月工薪所得不夠繳稅標準,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教材例題】假定中國公民李某2009年在我國境內1至12月每月的績效工資為15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領取年終資金(兌現的績效工資)18500元。請計算李某取得該筆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見表2-2)。
【答案】(1)該筆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
按12個月分攤后,每月的獎金=[18500-(2000-1500)]÷12=1500(元),根據工資、薪金所得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的規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25元。
(2)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稅額=(獎金收入-當月工資與1500元的差額)×適用的稅率-速算扣除數
=[18500-(2000-1500)] ×10%-25
=18000×10%-5
=1775(元)
(3)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4)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上述規定執行。補充: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職工少支付的差額也是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辦法納稅。
(5)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