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實務》稅務登記代理實務3
三、停業、復業登記
(一)停業、復業登記的管理
1、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不得超過一年。
2、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并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稅務登記證件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要交還稅務機關。
注意問題:這個規定是針對個體工商戶的。對于其他公司不適用,因為其他公司、單位可以納稅時進行零申報,也就不需要辦理停業登記了,當然也不存在復業問題。
四、注銷稅務登記
注意:1這里的時間,基本為15日,這是與前面說的稅務登記30日時間規定的區別。
2注銷前應結清的涉稅事項應為7項。
注:提供一個思路掌握所有的代理操作要點
無論是開業時的稅務登記也好,還是開業后有了變更事項、及停業、復業稅務登記也好,甚至是注銷時的稅務登記也好,其實實質操作步驟都是一樣的,只有三步:
例題:企業因法人資格被依法終止,現委托稅務師事務所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注冊稅務師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 )等憑證資料之后,方可依法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A.結清應納稅額
B.繳銷原稅務登記證件
C.補繳稅收滯納金和罰款
D.繳銷發票
E.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證件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產、稅務登記證和其他稅務證件。
時間:2010-06-08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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