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一》考試輔導:應納稅額計算(3)
3、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發生用途改變的稅務處理
(1)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如果事后改變用途: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根據規定,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應用舉例】某生產企業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發票上注明價款50000元,已入庫,支付運輸企業的運輸費總計600元,運輸貨票上注明運費400元、建設基金100元,保險費60元、裝卸費40元,購進固定資產一臺,價款100000元,支付運輸企業運輸費1000元,其中運輸費800元,裝卸費200元。(假設采用生產型增值稅),若上述原材料購進后20%用于在建工程,則:
進項稅額轉出=【50000×17%+(400+100)×7%】×20%=7107元
【應用舉例】某企業月末盤點時發現,上年購進已抵扣進項稅額的紙張因管理不善,被水浸泡發生霉爛,無法銷售,按賬面成本25萬元計人營業外支出;因市場價格下調,VCD光盤賬面價值減少了8.4萬元。
市場價格調整導致價值量減少,不屬于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無法準確確定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非正常損失紙張的進項稅轉出=25×17%=4.25萬元
【應用舉例】一般納稅人在財產清查時,發現上月購進的免稅農產品(非煙葉)已經變質,該批農產品成本是8700元。則該批農產品轉出的進項稅額為多少?
該批農產品轉出的進項稅額=買價×13%
買價-買價×13%=8700元
所以:
買價=8700÷(1-13%)=10000元
農產品轉出的進項稅額=10000×13%=1300元
(2)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劃分問題??見教材101頁(9)
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免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
公式分解:
、佼斣驴蓽蚀_劃分用于免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
、诋斣虏荒軠蚀_劃分用于免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
=(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應用舉例】某企業當月進項稅額為200萬元,其中外購貨物及運費對應的進項稅額是190萬元(用于免稅項目的為70萬元,用于應稅項目的為120萬元),其余10萬元的進項稅對應的是外購的水電費,且無法在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之間進行區分。該企業當月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是1200萬元,免稅項目的銷售額為800萬元,則當月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萬元
A 10 B 74 C 70 D 59
答案:
解析: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免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
=(200-190)×【800/(800+1200)】+70
=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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