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稅法2》輔導:個人所得稅(8)
八、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商店購買者個人簽訂協議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優惠價格出售其開發的商店給購買者個人,但購買者個人在一定期限內必須將購買的商店無償提供給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外出租使用。其實質是購買者個人以所購商店交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賃收入支付了部分購房價款。對購買者個人少支出的購房價款,應視同個人財產租賃所得,按照“財產租賃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每次財產租賃所得的收入額,按照少支出的購房價款和協議規定的租賃月份數平均計算確定。
九、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具體規定如下:
(一)(境內)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量化資產股份轉讓:
1.集體所有制企業在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時,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注意:
(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出售自有住房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為鼓勵個人換購住房,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
(1)個人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費前,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
(2)個人出售現有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銷售額的,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小于原住房銷售金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3)個人出售現住房后1年內未重新購房的,所繳納的納稅保證金全部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4)個人在申請退還納稅保證金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方可辦理納稅保證金退還手續。
(5)跨行政區域售、購住房又符合退還納稅保證金條件的個人,應向納稅保證金繳納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納稅保證金。
2008年 CTA 綜合題(一)
例:2006年10月趙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轉讓收入100萬元,并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了個人所得稅5萬元,該住房于2004年購入。2007年4月趙某以80萬元的價格購買另一處住房。依據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趙某出售住房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B.趙某出售住房應按轉讓收入減去購入價計算繳納營業稅
C.趙某出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
D.趙某出售住房繳納的保證金5萬元應全部繳入國庫
E.因1年內重新購置住房,趙某可獲得退還的納稅保證金4萬元
【答案】AE
【解析】自2006年6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退還納稅保證金=80÷100×5=4(萬元)。
【提示】個人出售現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銷售額的,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小于原住房銷售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4.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6.個人現自有住房房產證登記的產權人為1人,在出售后1年內又以產權人配偶名義或產權人夫妻雙方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第三條的規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以其他人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予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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