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命題規律分析(三)
4.關于綜合題
綜合題以較復雜的案情、較長的內容為特點,要求回答的問題難度大、綜合性強。尤其是近年的考試出現跨章節的綜合案例,難度和復雜程度都有些增加。
對于綜合題的解答,注意以下幾點:
(1)認真閱讀案例,熟悉案情,看是一個什么樣的案件,糾紛是什么,當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間有什么關系,提出的問題是什么;也可以反過來進行,即先看清問題再帶著問題回頭去讀案情。方法因人而異,在復習過程中應明確自己適合什么樣的方法。閱讀過程中,對一些重要的文字、句子、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可以用簡單的關系圖標出來。
(2)綜合題的提問一般有以下方式:
①標準提問。綜合題提問的標準格式是:“……?說明理由。(或為什么?)”,答題的標準格式是:“……。根據《××法》規定,……”。例如,2012年綜合題問題(1):“甲公司財務人員在申報納稅時存在哪些不合法之處,并說明理由。”
此處注意:“根據《××法》規定”可以簡寫為“根據《××法》”或“根據規定”,都是可以的,不影響得分。
②單純提問。例如,2005年考試中的綜合題問題(1):“甲公司向乙賓館發出的電報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對此只回答“甲公司向乙賓館發出的電報是要約”即可,沒有要求說明理由可以不寫。
③統一提問。這樣的提問方式是:“按上述各點之順序,分別指出……,并說明理由”。例如,2014年考試中綜合題問題(1):“甲酒廠外購小麥負擔的進項稅額及支付運費負擔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分別說明理由。”再例如,2006年考試中的綜合題問題(1):“指出甲、乙簽訂的借款合同中有哪些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回答這樣的問題,應當按照案情敘述順序一一作答,例如:首先、其次、再次……;第一、第二、第三……;①、②、③……。
另外,說明理由時,如果有兩個以上的理由,也應順序寫清。例如,2009年考試中的綜合題問題(5)答案:丙沒有資格提起第2個訴訟。……本題中,丙沒有資格提起第2個訴訟主要有兩個原因:①丙作為股東持有股份的時間未超過180日。……②丙沒有先通過監事會提起訴訟。……
④要求敘述。這樣的提問方式一般包含“試述”和“如何”等字樣。例如,2006年考試中的綜合題問題(2):“丙承擔的保證責任范圍應是什么?”,對此應將有關規定敘述清楚。
⑤要求計算。2013年綜合題的7個問題均為計算。當綜合題涉及計算時,要看清題目要求。例如,2012年綜合題答題要求是:(涉及計算的,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計算單位:萬元)。
⑥擴展提問。例如,2014年綜合題問題(6):“甲酒廠提供技術轉讓的收入是否應當繳納增值稅?如果繳納,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繳納,說明理由。”這相當于擴展了案情。
(3)評分標準是答出要點即可得分。答題與標準答案不一致,文意正確的也可以得分。例如:“不符合法律規定”和“違反了法律規定”都可以。回答的問題應直截了當,不必過多展開說明,切忌畫蛇添足。
(4)如果確實不會,也不要完全放棄。綜合題是按點給分的,如果說不出理由,僅憑猜測對問題判斷正確,也可以得分。
(5)在答卷紙上回答問題,要注意簡潔、直接、準確、避免錯別字。應當先回答結果或處理方案,后根據題目要求展開理由或說明根據。需要計算的,要注意題目是否要求把計算過程寫出來。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經全面開通,學員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班次。
課程 | 主講 | 免費試聽 | 基礎學習班 | 習題精講班 | 考前沖刺班 | 模擬題庫 | 普通班 | 特色班 | 精品班 | 實驗班 |
中級會計實務 | 王曉暉 | 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您可能还对以下资源感兴趣: |